信息来源:省工信院 | 发布时间:2025-10-23 14:55:15
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新三样”是我国具备全球范围内全产业链竞争力和技术领先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新三样”发展正面临着较为突出的供需错配和成本压力,叠加上愈演愈烈的国际贸易壁垒和关税打压,“量增价减亏损”的阶段性矛盾加大,对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形成负面冲击。为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相关要求,课题组根据国内“新三样”发展现状,分析“内卷”动因,从产业统筹、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就我国加快摆脱行业周期不利因素影响、巩固提升产业竞争新优势提出若干建议。
一、我国“新三样”发展现状
“内卷式”竞争导致产品量增价减。从光伏产业看,2024年新增装机规模突破240GW大关,但各组件价格相较于2023年的高点下降60%-80%,14家上市龙头光伏企业合计预亏损332.8亿至379.8亿元,全行业400亿左右。2025年1-5月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197.85万千瓦,同比增长150%,但光伏组件均价全年至今下跌达15%,全行业亏损情况持续,上半年超50家企业走向清算。从锂电池看,2024年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产量达1096.8GWh,正式迈入TWh时代,但装车量占比仅为50%,电池价格加速下跌至0.3元/Wh阶段,已触及多家动力电池企业成本线。2025年1-6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产量为697.3GWh,累计同比增长60.4%,但装车量占比仅为43%。从新能源汽车看,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渗透率超40%,但业内竞争日趋白热化,新车平均降价1.8万元左右,部分整车企业如拜腾、威马、高合、极越等相继陷入经营困境,行业利润率持续下探,接近3%-4%,已经低于我国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利润率,系统性风险苗头初现。2025年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累计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渗透率达44.3%。业内竞争白热化持续,新能源车新车降价车型的平均降价达到2.3万元,降价力度达到12%。
“内卷式”竞争促使外贸波动放大。从光伏来看,2024年我国光伏出口连续第四年保持2000亿以上水平,全年出口金额305.98亿美元,同比下降30%;2025年1-5月,我国光伏组件累计出口金额96.15亿美元,同比下降29.4%。从锂电池来看,2024年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数量为39.14亿个,同比增长8.1%;但出口额为611.21亿美元,同比降低6%;锂离子电池出口数量为17.51亿个,同比增长17.5%;出口额为274.96亿美元,同比增加24.2%。从新能源汽车来看,行业表现相对良好,延续出口增长态势,全年出口量达到128.4万辆,同比增长6%,但增速下滑明显(2023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2025年1-6月,新能源汽车出口106万辆,同比增长达75.2%,增速提升显著。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新能源产业波动性加大,特别是当前中美、中欧贸易关系不确定性显著上升,若后续欧美贸易壁垒不断加码以及其他国家跟进,我国“新三样”产品出海压力将进一步加大,阻碍我国相关产业的全球化拓展。
“内卷式”竞争造成市场环境恶化。当前光伏、锂电池仍以传统应用为主,光伏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工商业屋顶光伏、户用屋顶光伏等领域表现较好;锂电池在小动力机具、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表现较好,但目前我国对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绿色低碳园区等新型应用场景探索较少,相关商业模式有待进一步成熟,新能源汽车仍主要停留在乘用车和市政专用车领域,在大动力、长续航运输方面仍缺乏比较优势,亟需在固态电池、氢能燃料电池等领域加强布局探索。
二、“新三样”产业“内卷式”竞争形成动因分析
产能调控政策力度有待强化。一方面,我国尽管已经建立“新三样”产能预警机制和行业规范引导意见,例如2024年年底前光伏、锂电均已出台行业规范条件,但作为行业指引性文件,并未明确落后产能淘汰的时间表安排和惩戒措施,政策威慑力不够。另一方面,我国“新三样”政策协同性不足,具体体现在条线政策碎片化和贸易冲击超前应对不足。例如,新能源产业链涉及工信、能源、商务多个部门,政策协调性仍有待加强;在应对国际关税壁垒方面,目前多以企业内部消化为主,政府侧指引和帮扶手段、工具有待创新强化。此外,从地方行为来看,地方政府“赛马”模式加大政绩冲动。“新三样”投资规模大、见效快、符合导向,契合地方政府的政绩偏好和价值偏好,出台各种利好和补贴政策,吸引了能源企业、金融机构、跨界巨头等积极布局,出现了“一拥而上”、低端产能重复建设等现象。
技术迭代迅猛加重行业竞争。“新三样”技术进步迅速,TOPcon/BC电池、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智能网联等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催生了大量新兴赛道。企业为了在技术竞争中占据优势,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和扩产力度,试图以此摊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性能,这也在较大程度上刺激了产能的快速增长、竞争加剧和盈利周期缩短。与此同时,从需求端来看,加快提升经济性安全性稳定性等,满足国内外消费者日益提升的多元化高质量消费需求,倒逼企业加大创新人才资本等要素投入,也在短期内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的竞争烈度。
外贸关税壁垒加剧出口受阻。出于政治、经济、安全等多方面因素,欧美等国家对我国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产品频繁发起“双反”调查和贸易限制措施,以企业补贴、出口退税等理由,加征高额关税,限制对我国“新三样”产品的进口。例如,2024年美国调整301关税,将我国电动汽车出口到美国的关税从25%提升至100%,动力电池与电池零部件关税将从7.5%提升至25%;2025年3月2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调整美国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进口》行政令,以所谓“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对所有进口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加征高达25%的关税(墨西哥、加拿大及“美国成分”汽车获得部分豁免);2025年7月,特朗普政府《大而美法案》正式生效,进一步收紧、限制了中国新能源企业涉美投资,对我国新能源产业出海影响深远。欧盟国家则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要求我国企业赴欧洲开展光伏电站投资等方式,减少对中国光伏产品的依赖。巴西、土耳其、印度等国也出台系列政策来限制我国光伏、锂电池产品进口。
总体来看,我国“新三样”虽然面临当下行业困顿,但作为绿色低碳转型中长期的主力军,未来“新三样”全球市场需求仍将保持高景气度,特别是随着我国产能宏观调控、“两新”政策疏导、行业“破局”共识等加强,国内市场预计将加快进入优胜劣汰的新阶段,先进产能或加快胜出、落成产能出清也将提速,预计经过2-3年的调整期,“新三样”整体供需状况有望回归至相对平衡状态。
三、破解“内卷式”竞争,推动我国“新三样”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强统筹、促优化,加大产能宏观调控。一是完善行业运行监测和产能预警机制。建立重点商品监测平台,对“新三样”企业实施分级预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产能监控和风险预警,强化对困难企业和出险企业的引导帮扶。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对“新三样”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资金、技术性能、水电能耗等指标要求,扩大优质高效产能投资、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推动中西部、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在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不同细分环节实行差异化布局,力争实现错位互补发展,如在中西部发展“光伏治沙+经济”模式,通过清洁能源收益、产业融合、土地增值等途径形成可持续经济循环,实现自我造血。优化产业跨境布局、国别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将产业链核心技术和高附加值环节留在中国。三是加快行业兼并重组。倡导通过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整合行业优势资源,加快提升竞争优势。探索“产能置换”市场化机制,对主动退出的企业给予用地指标置换、排污权交易等政策激励。严控地方政府不合理救企行为,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例如,可以将新能源产能利用率、投入研发强度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从简单看规模向“量质并举”方向转变。
重创新、抓应用,支持两新深度融合。一是推动关键技术迭代升级。积极布局钙钛矿、异质结、BC(背电极接触电池)等下一代技术路线,推进锂电池、钠电池、固态(半固态)电池、氢能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突破,提速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快探索工程化模式。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新三样”产业专利导航专项行动,构建高价值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积极畅通“高价值专利—高标准转化—高技术成果”转化链条,巩固提升“新三样”技术引领优势。三是优化产业科技创新生态。建设有利于推动“新三样”知识生产、技术商业化、创新扩散的重点实验室、小试中试平台、成果转化机构和产业联盟等服务机构,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的支撑作用。建立平台绩效对赌机制,政府根据成果转化收益分期兑现补贴,确保公共投入实效。四是制定中国主导的ESG标准体系。选取3-5家龙头企业开展中国版ESG认证试点,建立“基础指标+行业特色指标”体系。基础指标对接国际劳工公约等通用要求,特色指标增加光伏板回收率、电池再生料占比等本土化要求。
拓市场、挖潜力,扩大产品应用空间。一是制定完善新能源消纳、调控、消费等政策。加快解决大规模光伏、储能设施电网接入受限和消纳困难问题,出台多元市场主体投资配电网微电网支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投资配电网微电网。把握“两新”政策机遇,着力加大工商业用和户用屋顶光伏建设支持力度,创新隔墙售电、峰谷套利等光伏应用模式。二是持续优化出口退税等相关政策工具。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结合海内外发展形势进一步降低光伏退税税率,并针对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海外市场情况变化和相关国家关税调整趋势及时调整出口退税税率,同时针对“新三样”领域高端产品探索更加灵活有效的补贴政策和消费税率。三是稳妥有序推动企业“抱团出海”。支持“新三样”企业创新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光伏与锂电、氢能等企业探索合作出海新模式,实现项目带动出口模式,引导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开展跨行业合作,实现产业链协同出海模式,持续加大对东南亚、南美洲、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的资源投放力度和市场开拓进度。四是加强企业涉外贸易司法帮扶。引导国内出海企业加强合规性建设,加强在风险预警、应诉动员、法律抗辩、交涉游说、谈判磋商等环节培训,建立应诉准备金池(企业按出口额比例缴纳资金),用于集体应对贸易救济调查,保障出海企业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