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省工信院 | 发布时间:2026-10-30
一、热点聚焦
9月16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披露,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已经起草成初稿,下一步将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4日,人民日报头版《加快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把“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写进下一步部署。从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到2026年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再到将要出台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国家规范招商引资的制度链条不断闭合,地方招商引资的逻辑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变。
二、锐评睿见
招商引资是拉动区域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补齐发展短板、激活市场活力的核心抓手,是地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近年来,各省之间、甚至省内各地之间招商引资的竞争异常激烈,各地招引政策相互比拼,呈现一定“内卷式”竞争局面。随着国家部委陆续发布规范招商引资相关的制度文件,地方招商引资秩序不断规范,依靠税收返还、定向奖补、低价供地、财政兜底争夺项目的传统路径已难以为继,招商引资正从拼优惠、拼补贴转向拼营商环境、拼服务、拼生态。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为全国招商工作划定标准、统一口径、规范边界。为落实国家政策导向,发挥好先行示范作用,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浙江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或可围绕以下方面细化。
一、鼓励事项
一是鼓励突出产业集群优势招商。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鼓励各地立足自身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打造辨识度高、竞争力强的地方特色产业集群。鼓励用好集群产业链鱼骨图、重点园区布局图等工具载体,精准招引集群产业链重点人才、重点技术、重点企业。
二是鼓励优化营商环境招商。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编制合规的政策指引和项目清单,优化涉企服务,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网通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实公平待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法治化、透明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鼓励推进绿色低碳产业招商。鼓励引进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绿色制造等低碳产业项目。优先落地能耗低、污染少、效益高的优质项目,引导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助力区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
四是鼓励发挥龙头企业牵引作用招商。鼓励完善“链长+链主”制,发挥链主、龙头骨干企业资源优势,以企引企、以商引商。鼓励链主、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供应链配套、产业升级需求,精准对接上下游优质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战略并购、生态共建等方式带动配套项目、创新资源落地集聚。
五是鼓励打造应用场景优势招商。围绕未来赛道和新兴领域,支持产业基础好、改革意愿强的地方,深入挖掘高价值场景,谋划打造综合性重大场景,持续发布场景机会,形成“开放一批场景,引入一批团队,落地一批项目,打造一批产业”的发展格局。
二、禁止事项
一是禁止违规政策招商。严禁突破国家、省级政策底线,违规出台税收返还、财政兜底、地价补贴、规费减免等变相优惠政策;严禁以代为承担企业经营成本、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式恶性竞争招商。
二是禁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效招商。严禁引进国家、省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老旧工艺、违规排污项目;严禁引进能耗超标、环保不达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严禁新增“两高”违规项目,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违规用能排污项目落地。
三是禁止降低项目审批标准招商。严禁为招商引资项目违规下放审批权限、简化法定流程及降低环评、安评、能耗等审批标准。不得违规豁免项目合规审查、默许企业未批先建,严守项目准入合规底线,杜绝带病项目落地投产。
四是禁止无底线承诺招商。严禁招商过程中随意口头承诺、超范围承诺、超能力承诺各类扶持政策。严禁无依据、无合同、无审核随意兑付财政奖补资金,杜绝因“先乱承诺、后无法兑现”引发政企纠纷、损害政府公信力。
五是禁止虚假粗放招商。严禁引进无实质投资、无核心产能、无技术支撑、无税收贡献的空壳项目、圈地项目、套现项目。严禁虚报招商数据、夸大投资规模、虚假签约履约等行为。
三、结语
规范招商引资不是不招商、不发展,而是要把招商从拼优惠、拼补贴拉回到拼营商环境、拼服务、拼生态上来。对浙江而言,这既是刚性约束,也是重塑比较优势的窗口期。只要严守财政奖补、税收、用地、融资等红线底线,把政策发力点聚焦在产业集群培育、链主企业带动、应用场景开放、要素保障精准化等方面,推动招商引资从引项目向育集群转变、从给优惠向优生态转变,就能在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稳住制造业投资基本盘,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