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省工信院 | 发布时间:2026-06-11
2026年5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2026-2028年)》(浙政办法〔2026〕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立足国家关于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和精修化工产业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紧扣我省产业发展基础与转型需求,持续深化“减油增化拓材”转型升级路径,明确统筹短期稳增长增效益、长期强创新促升级,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减污、提效,推动石化化工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集群化升级,全面增强我省精细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一是对标落实国家顶层部署。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6-2029年)》等专项政策,从稳增长、促转型、强创新、守底线等方面,明确了全国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方向与重点任务。浙江作为石化化工大省,应立足产业担当,对标国家战略要求,制定专项实施意见,推动国家有关部署在浙江落地见效。
二是顺应产业迭代发展趋势。当前,国内石化化工行业已告别规模扩张阶段,全面迈入质量提升、价值竞争的新发展周期,绿色低碳、智能融合、安全高效成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随着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新技术深度赋能,行业生产模式、产业形态、竞争格局加速重构,科技创新已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动能,绿色低碳约束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要求持续升级。《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浙江主动顺应行业变革趋势、精准把握产业发展机遇、增强产业链韧性的战略举措。
三是破解浙江产业发展短板。浙江石化化工行业基础扎实,已构建涵盖石油炼制、基础化工材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的完整产业链,在产业规模、主体活力、临港资源等方面具备区域竞争优势。但同时,产业“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的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与“世界级、高科技、一体化”建设目标尚有差距。《实施意见》立足发展实际,聚焦痛点难点、补齐发展短板、放大特色优势,是推动产业提质升级、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的迫切需要。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浙江石化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指标,聚焦产业提质与绿色降碳两大维度,提出:到2028年,力争行业规模稳步增长,精细化工率提升至6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碳排放强度分别较2025年下降6%和12%。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六个部分,涵盖总体要求、产业结构优化、新兴动能培育、技改提质增效、园区能级提升、配套保障措施,系统构建我省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全省石化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发展路径与发展目标。锚定“减油增化拓材”转型主线,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绿色低碳、安全提质为导向,统筹产业质量效益与绿色安全协同提升。
第二部分,坚持“有保有压”,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明确持续深化“增化拓材”、培育优质企业梯队、推动延链补链强链、强化项目能碳管理、严控新增基础化工原料产能等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强化创新驱动,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明确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强化关键技术产品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链协同耦合等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深化技术改造,提升行业发展质效。明确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推动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提升绿色安全发展水平等重点任务。
第五部分,提质园区建设,筑牢产业发展主平台。明确优化园区总体布局、严格化工园区扩园、提升园区发展能级等重点任务。
第六部分,完善保障体系,强化政策落地支撑。围绕组织领导、要素保障、技术攻关、项目建设、信息共享等关键环节夯实保障措施。